公益广告处境堪忧

发布时间:2012-09-14

  据悉,日前沪上举行的一场广告产业论坛上,有业内人士语出惊人:今年能完成国家广电总局有关公益广告指标的电视台,用一只手就数得过来,全国只有央视、上海、北京等四五家电视台完成了3%的指标,甚至一些电视台在整个广告播放时间段中留给公益广告的空间连1%也不到。

 

 

 
  有专家指出,投入公益广告应该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选择,政府和企业参与公益广告传播,都不应该直接从中谋求市场收益,也不应对间接的市场利益怀有期待,从这一点出发,目前我国的公益广告“金钱味”有点重。
 
  广电总局2003年发布的 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第十六条有规定: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每套节目中,每天播出的公益广告数量不得少于广告总播出量的3%,但实际上,公益广告在电视台的传播量严重不足。
 
  “不要说3%,有些电视台连1%都不一定能做到。”SMG副总裁金仲波坦言,由于公益广告的播放占比都由媒体自主申报,统计时“水分”很大,比如将很多政府类的时事宣传片也计入公益广告之列,但这类宣传片不是公益广告,它并非用于传播一种理念,而在于推进政府的工作。挤掉这些水分,估计一些电视台在整个广告播放时段中留给公益广告的空间连1%也不到。截至目前,全国只有央视、上海、北京等四五家电视台完成了3%的指标。
 
  在观众看来,公益广告播出不达标是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感。但一位资深广告制作总监却认为,不是电视台不想公益,而是制作和播放公益广告的成本过高。“按3%来推算,一般每个电视台一天需要播不少于8分46秒的公益广告,所占的时段如果按商业广告刊例价计算,至少100万元。放了公益广告一分钱不赚,哪个电视台会这么傻?”,另外,目前严峻的广告经营形势,也让电视台不敢“公益”。
 
 新闻来源:360媒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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