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价备注:
1、栏目重播不包含插播广告重播。重播栏目广告如无特别标明,另行计价。
2、常规广告之特殊时长广告计价说明:5秒=15秒价格×0.5;10秒=15秒×0.75;20秒=15秒价格×1.5;25秒=15秒价格×1.7;30秒=15秒价格×2;35秒=15秒价格×2.6;45秒=15秒×3;60秒=15秒×4;
3、晚间《黄金剧场》指定时间和顺序加收标准:购买剧间段指定正一条或倒一条,则按指定时间价格加收50%;若指定正二条或倒二条,则按指定时间价格加收40%;若指定正三条或倒三条,则按指定时间价格加收30%;若指定正四条或倒四条,则按指定时间价格加收10%。
4、广告段开关版、标版、宣传片等形式不计算广告位置。
5、广告播出时间相对准确,上下浮动30分钟属正常情况,如节目调整,广告价格也随之浮动。
6、《大娱乐家》、《年代秀》插播不单独售卖,需以套餐形式购买。《唱在一起》9月8日-22日决赛及演唱会刊例价格在上述价格基础上按加收50%比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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